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于2018年1月30日,组织市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习机动车培训服务的政策法规,启动全市机动车培训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会上印发《烟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规范》。
《规范》要求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统一使用驾管部门配发的计时 IC 卡,按规定刷卡登记,同时建立《驾驶培训教学日志》,如实登记学员的培训情况,并经学员签名确认。培训机构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的,未按照核定的准教类别规范施教的,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的,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的,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