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驾培机构经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知 |
所属各股室、站、办、各驾培机构: 一、 安全大检查方式 一是驾培机构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湘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现场查摆问题、现场责令改正等方式进行排查。 二、 检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方针与指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责任体系、法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装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队伍建投、作业管理、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 (二)对已许可的驾培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1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进行资质审查(各企业报送)。 (三)是否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四)是否有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五)是否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六)是否有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七)是否有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八)是否有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 工作要求 (一)各驾培机构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 (二)各总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搞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安全检查责任制,确保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或有效的监控。 (三)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的隐患必须做到整改“五落实” 。 (四)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从重处理。
湘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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