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大管控、大排查、大整治的 实施方案 |
所属各股室、站、办、各驾培机构: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湘乡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三大行动”为抓手,实现行业安全稳定、经营秩序正规的目标。 二、 组织领导 挂帅领导:王清根 组 长:郭湘运 副 组 长:邹 昆、冯学杰、刘跃辉、肖 强、张志强、文 琳 沈新强、周冬根(常务)、陈为全、周志军、陈宇鸿 成 员:运管所各股室、站、办负责人,五里桥、蓝天、湘辉、龙城驾校法人代表 三、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 时间安排及阶段划分 时间安排:2017年3月9日—2017年4月9日 阶段划分:2017年3月9日至3月11日(宣传发动阶段) 1、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召开驾培机构负责人会议,听取行业汇报、组织学习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作动员讲话、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分工、做好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2、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和电视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各企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确保企业所属人员和行业相关人员人人知晓、态度端正、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3月12日至3月15日(自查自纠阶段) 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对照检查内容和标准,结合内部实际,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月16日至4月6日(集中检查、解决问题阶段) 道路运输管理所检查组按照实施方案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对照检查内容和标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抽查与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查找、解决、处理各类问题和隐患。 4月6日至4月9日(归纳总结阶段) 1、企业进行总结,总结出查找到问题、解决、处理的情况,取得的经验,下步工作努力方向,向主管部门提出有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建立长效机制; 2、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处理情况,表扬先进,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向主管局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工作方针与指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责任体系、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装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队伍建设、作业管理、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 (二)、对已许可的驾培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1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进行资质审查(各企业报送材料到运管所); (三)、是否具备原许可时的安全条件; (四)、是否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七)、是否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和相关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进行培训; (八)、是否有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十一)、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教练车辆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十二)、其他有关安全和行业规定的事项。 分为两个小组:宣传协调组和检查组。 宣传协调组:由冯学杰任组长,主要负责向挂帅领导王清根汇报工作、宣传发动、联系电视媒体宣传报道、与局职能股室、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运管所办公室、信息中心人员参加; 检查组:周冬根任组长,主要负责向组长郭湘运、市交通运输局、湘潭运管处(驾培科)的请示汇报,组织执法人员、企业管理员进行检查、发现、解决和处理问题,运管所安法股、驾培办、企业负责人参加。 六、要求 (二)各驾培机构要突出安全责任主体,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克服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 湘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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