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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驾培行业收费改革会议召开,7月1号起先培训后收费!

浏览次数:1232发表时间:2016-06-04字体大小:
 今天下午,潭通通参加了湘潭市驾培行业收费改革宣贯会。在会议上,潭通通发现了很多大家较为关注的问题,请继续看下文,通给你一一解答。



1驾培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目前具体改革方案已经向社会公布,相关机构正在进行系统技术对接和测试,按照方案要求,7月1日,城区和湘潭县的30家驾培机构率先实行学员培训费用第三方资金托管,9月1日,湘乡、韶山实行学员培训费用第三方托管

2何为先培训,后收费?


 

经充分调研和实地走访,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驾培机构采用学员交纳的培训费用实行国有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彻底改变驾培机构一次性收取全部培训费用的传统收费模式,按照先培训后收费的原则,分阶段收取培训费用;到达某阶段学时即自动付款,最大限度保护学员利益。

 

 

 

3改革前还没考完的学员怎么办?

 

按照新旧交替、同步进行、积极消化的原则,优先安排遗留学员的继续培训工作,力争在2016年12月底之前,解决80%以上改革前遗留的学员培训问题。

4学时这个东西怎么界定?

 

一、驾培机构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施教学培训,不得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

二、驾培机构代培训学员预约驾驶证考试时,须提前将电子预约名单和培训记录提交驾培管理所审核学时。驾培管理所将符合学时标准的电子预约名单传送至驾管所进行预约。

三、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24条规定的,可以不经培训学习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四、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4条第二款规定,驾管所日常工作中发现驾培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向驾培管理所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五、驾培管理所查处驾培机构和教练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记录和培训系统数据等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驾培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招收学员(含转入),整改不到位的,吊销经营许可,并对涉及教练员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教练员执教工作

六、对驾培机构认真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培训要求,实行按学时收费、第三方托管培训资金“先培训、后付费”收费模式的,驾培管理所、驾管所在培训能力评估和考试安排方面给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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